银川市金凤区第三十六小学
工作简报
【第2025059期】
主办:银川市金凤区第三十六小学 2025年6月27日
坚守师德防线
弘扬教育新风
——金凤区第三十六小学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培训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金凤区第三十六小学于6月27日下午开展了师德师风专题培训活动,旨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
会上,郭强副校长带领全体教师学习《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师“五条禁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规定》,警示全体教师时刻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清醒的头脑,树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的良好形象。会议强调,持续学习是教师成长的基石,能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与荣誉感,使职业行为有章可循,师德底线更加明晰。并号召全体教师以准则为指引,向着 “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的“四有”好老师目标奋勇前行。
郭强副校长主持本次活动




郭强副校长以“眼里有光,可以照亮自己。心中有爱,可以温暖学生”为题,为全体教师上了一堂生动的师德讲座。他逐条解析《规则》,厘清惩戒与惩罚的界限,强调惩戒教育非体罚或心理冷暴力,而是与赏识教育并重,旨在引导学生明辨是非,勇于自我修正。他认为一位优秀的班级管理者,既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还要学会和学生沟通交流。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13条,教师在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遵循教育规律,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于改正错误的学生,教师应予以表扬和鼓励,以促进其正向行为的持续发展。教育惩戒不是目的,育人才是根本!惩戒中要注意情绪管理,惩戒后要沟通交流。最重要的就是在实施教育惩戒的整个过程要充满关爱!
培训现场,老师们认真聆听并做好笔记
白玉春校长总结讲话
最后,白玉春校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惩戒被定义为学校和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的管理、训导或矫治行为,旨在促使学生认识并改正错误。教育惩戒不是简单的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它体现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并且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体现。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有温度!他指出,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是塑造学生品格、引领社会风尚的精神灯塔。新时代教师要积极践行教育家精神,以德立身、以德施教,在平凡岗位上书写不凡的教育情怀。
惩戒是一把尺,同时也是一条线。师德师风建设是关系到教育工作成败的大事,是德育工作顺利进行的可靠保证,本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教师的思想意识,促进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纷纷表示将始终牢记要将无私奉献的精神贯彻到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中,努力争做“四有好老师”,做好学生“引路人”。
春风化雨,匠心育人。本次师德讲堂既是一次思想的淬炼,更是一声行动的号角。我校全体教师将以此次活动为新的起点,坚守‘爱与责任’的教育信念,在教书育人的实践中兑现师德承诺,以微光汇聚成炬,照亮学生成长之路,用高尚的师德书写新时代教育的辉煌篇章。
签发:白玉春 审核:郭 强 编校:马莉 撰稿:柳元 抄报:金凤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