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05 16:50 | 栏目:智慧党建 | 发布单位:彭阳县小岔乡中心学校 | 浏览量:1271 |
|
小岔乡中心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评价细则
(讨论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通知精神,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全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小岔乡中心学校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韩玉文(小岔乡中心学校支部委员、中心学校副校长)
副组长:张文焕(小岔乡中心学校校长)
成 员:尹士勤(小岔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虎志俊(小岔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李刚(小岔乡中心学校教研员)
虎一盼(小岔乡中心学校少先队辅导员)
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一)评价项目级内容
1、政治站位28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5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5分
(3)、不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及迷信教会;5分
(4)、认真参与政治学习和各种会议并做好笔记;5分
(5)、不在学生中散播落后消极思想和言论;4分
(6)、不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在网络上发布谣言诽语;4分
2、职业道德32分
(1)、执行教育法规,不体罚或变相体罚、歧视侮辱学生;4分
(2)、不乱收费,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物品,不利用教师职务之便委托学生家长办私事;4分
(3)、不进行有偿家教;4分
(4)、注意教师形象,仪表端庄,衣着打扮得体,举止文明,为人师表;4分
(5)、不在课堂内吸烟或使用通讯工具做与教学无关的事;4分
(6)、不参与赌博、酗酒、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4分
(7)、无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责任事故;4分
(8)、主动为学校做些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不计报酬;4分
3、工作纪律20分
(1)、无迟到、早退,按时签到,进课堂(办公室),不拖课不擅自离岗;4分
(2)、无旷工、旷课现象,事假不超出学校制定规定;4分
(3)、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4分
(4)、服从学校安排,做好本职工作;4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4分
4、德育工作20分
(1)、热爱教育,情系学生,敬业奉献,恭德慎行;4分
(2)、对学生要求严格,认真负责,家长无意见;4分
(3)、关心爱护学生,有较强的服务意识;4分
(4)、经常与学生交流沟通,热心为学生排忧解难;4分
(5)、能及时制止校园内外学生的不文明行为;4分
(二)评价办法
1、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按教育方针施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缺席、迟到、早退或不按时交心得等,一次扣1分。随意停学生的课1节扣1分,驱赶、剥夺学生学习权利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扣5分。
2、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3、服从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态度端正,不服从安排扣1——3分,纪律涣散;有损学校形象的语言行为,对工作造成影响;每次扣5分。上课擅自离开课堂1次扣1分,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玩游戏或与教学无关的,每次扣1分。
4、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辱骂学生,造成社会影响,视其情节一次扣1—3分。
5、散布不良言论,诋毁学校和同事声誉扣5分,与同事争吵打斗,视其情节扣5分。
6、与家长建立合作、平等的关系,不利用家长办私事,不因孩子的问题而呵斥、指责家长。训斥、指责、刁难家长,视其情节扣1-2分。
7、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不得有偿补课,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学生家长的礼物。
以上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
(三)、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自主学习成绩与集中学习成绩统一,问卷调查结果与教师书面总结述职反馈统一,力求做到考核公平、严格、有序,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2、根据教师师德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进行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
(四)、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依据实际情况对各位教师师德师风进行评估,做出公正客观评价。)(按《小岔乡中心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评价细则》考评,百分制)占40%;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其所任教班级中进行评议)占20%;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调查问卷进行)占10%;教职工互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教师在年级组会上述职,教师对照考核细则,互相评议)占30%。按上述四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
(4)违规收费,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书籍、报刊、商品、保险、从中谋取私利,情节严重的。
(5)、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参与“黄、赌、毒”和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擅离职守,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给学校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7)、工作敷衍塞责,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低下,引起学生(家长)强烈不满的。
(五)、考核等次的设定。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90分以上为优秀。 合格:80-89分。
基本合格:60-79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六)、评价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年度考核才有资格评定为优秀。
2、在教师聘任、晋职、晋级中,师德标兵等方面优先。
3、在年终对教师的综合性考核和各种综合性先进优秀的产生占30%。
5、师德评价不合格者,同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不服的考核小组会议决定。
中共彭阳县小岔乡中心学校支部委员会
彭阳县小岔乡中心学校
2019年11月20日